
昨晚,当发疯似的把那踩死猫的链接传给在线的朋友后,出乎意料的是,大多数的人表现得异常镇定,我一个老师说:“这社会,杀人都没报应,有钱都能买个死缓,死缓会变无期,无期有重大立功表现又减刑,何况杀只猫。生气不好,生活中BT的事太多,只能选择麻木。”这观点我苟且同意,但昨晚还是翻来覆去地睡不好。
都说本命年不顺,我想是真的,一个方案已经前前后后改了三遍,交上去,看不到十页又被踢回来,百思不得其解,为什么同样的语句,上回同事交上去通过了,我交上去就被踢回来呢?幸得一科长指点迷津:“最近人人都等着改制,公司上头的那些家伙闲得发慌,不找你解闷找谁?你还是等过几天上头有事开始忙的时候再交上去。”我顿悟,似乎耳边还能隐隐约约地听到:“小样,你就是新来的吧!”这也是国企的悲哀。
还是现在好,一杯清茶,在这胡乱敲些文字,胡思乱想乱七八糟的文字。
>我这幢楼的一层,住着我一哥们,当刑警的,深夜时家里的防盗网被偷儿用千斤顶撬开,也算一新闻。
>我同事,近50岁的女人,坐公车时发现有人把手伸进她右边口袋,她用手按住,又发现有人把手伸进她左边口袋,她两边口袋都按住,大胆贼人竟强行将她手拉开,抢走手机,她大呼抢劫,满满一车乘客无人理会,车到站,贼人大摇大摆而去。
>好友家被盗,报警,来俩警察哥们,只在楼下转转,根本没进屋,还把我朋友一家带回局里问了一个多小时的话,我朋友回来时一肚子火:“妈的,把我当贼审啊!”然后这事就这样石深大海万古不复了。我说:“你这事跟报纸上那事比起来就渺小得多了,你看人家,被告强奸入狱几十年,后来翻案,调查组来调查——他强奸了谁?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强奸了谁……”
>我家楼下的小店,老板看到有人在他店门口撬自行车,喊了一声,贼人离去,过一会儿聚来十来人,把店老板外甥的手指头要去两个,而这条街的到处都贴着——注意!你已进入公安监控范围。
>去年的圣诞,我喝了点酒,摇晃地过马路,差点被一辆闯红灯的的士带去了西天,当时那车从我面前呼啸而过时,距离不过0.01公分。(虽然夸张,不过确实也差不多了。)
>最后又想起了我们的马哥哥,当时他那一锤子要是送给阿扁哥,现在也许也不会生出如此多的事端来,他的塑像也会立在西门汀街头,成为超人一样的英雄。
谁知道呢?这社会狗屁不通的事太多。

